1. 化學品安全和污染風險評估及IBC規則修正案的準備工作
ESPH26工作組發布了MEPC.2/Circ.26通函(根據MARPOL附則II和IBC規則對液體物質進行臨時分類),該通函明確對現行IBC規則17章中的貨品進行修訂且納入List1時,應在貨品名稱后增加“修訂(amended)”字樣。適用船舶擬在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適裝證書中增加該貨品時,則其應添加至上述證書的增補附錄中,并在貨品名稱后增加 “修訂(amended)”字樣。
MEPC.2/Circ.26列表中有23種臨時評估貨品的三方協議將在2021年到期,請各相關方注意采取適當行動。若該貨物或貨物的成分需提交新的GESAMP危害特性,則最遲不應晚于2021年5月5日提交相關文件。
2. 2011年減少外來水生物傳播的船舶生物污垢控制和管理導則(MEPC.207(62))審議
船級社批復資質雖然生物污垢導則(MEPC.207(62))是自愿性的,但是不排除將來進一步升級為強制性文件的可能,建議船東等相關方關注。
3. 4. 減少北極水域航行船舶使用和載運重油(HFO)作為燃料的風險措施制定
請有北極航線的船東等相關方關注《減少北極水域航行船舶使用和載運重油(HFO)作為燃料的風險措施指南》草案,其提供了導航措施、船舶操作、重質燃料油的加注、通信、加強重質燃料油的泄漏預防及產生泄漏后的響應措施、培訓和演習等方面的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。船級社批復資質是基本要求,為了應對船舶甲板上的HFO溢油,在北極水域的船舶可考慮配備適當溢油響應設備。若計劃配備額外的溢油響應設備,優先考慮HFO收集罐、吸附劑、挖溝工具和供應蒸汽的設備。